一、协助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处长做好日常工作,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、党性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。
二、协助处长负责对招生考试、职称评定、财务管理、基建工程、修缮工程以及大宗物资、仪器设备、采购招标等,实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工作。
三、协助处长负责对学校各中层单位、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政纪、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四、协助处长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以及学校的决议、决定、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五、协助处长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。
六、协助处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,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